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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员工才能干的更安心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陆续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如今,社会保障体系日臻成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缴纳社会保险都做了相应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本期,记者对各行业从业人员上保险现状进行了一番调查。希望通过对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上保险需求的关注,引起保安监管者工和经营者的重视,以期更好地解决保安员保险问题。

企业职工: 上保险是择业标准之一

随着国家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城镇及农村青年选择了通过求学改变自身的前途。他们往往有着高学历,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在择业过程中,他们对于自身福利保障的要求很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的时候对薪金的要求反而不如对福利保障的要求高。“要求企业为自己缴纳各种保险”成了他们择业的一个重要标准。

找工作的第一个要求就是上保险

李延超,某国有保险公司职工。今年34岁的李延超,从邯郸来北京工作已有10年时间。作为一名非京籍大学生,他说能在北京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并不容易。他2003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先后经历过3家单位。后来研究生毕业后才来到这家国有保险公司。他离开第一家单位就是因为单位没有给员工上保险,让他觉得自己在北京工作没有保障。后来找到第二家单位,他在确定单位给他上保险后才选择留了下来。为了有更大发展,2006年他考取了研究生。毕业后,他在择业的时候选择了国企,他认为国企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更具人性化,或许工资不算很高,但是职工的福利保障工作是非常到位的。“我找工作的第一个要求就是上保险,这也是我从参加工作到现在的一个重要标准。毕竟我们也算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福利保障方面一定要想在前面,免得有后顾之忧。”

“我享受到了生育保险的福利”

韩薇,北京某金融单位职工。“我享受到了生育保险的福利。”韩薇满脸笑容地说道。原来,她不久前喜得贵子,因为单位给员工缴纳了各种保险,她从怀孕检查到最后生产的费用基本都报销了,自己只承担了很少一部分。而且,由于上了生育险,她在家歇产假期间的工资都会正常发放,不用担心领不到工资。韩薇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家金融单位,作为一名女生,她对自己的工资要求并不是太高,反而更看重自己的社保福利,“单位给上了五险一金,生病住院都不用发愁,你看我这次生小孩儿.乎没有自己掏钱。我有个同学,她所在单位就没有给她上生育险,结果歇产假期间公司就给了点儿基本工资,亏大了!”

因为要买房,更关心社保缴纳

梁峰,某科技公司员工。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的梁峰,在北京工作有4 年多时间了。他关心自己的保险还是因为前段时间北京关于买房、买车的新规定。“现在,北京规定买房、买车要交够5年个税或者社保,我对这个事非常关注。我来北京4年多了,本来以为一直在缴纳社保呢,结果一查,我是从2010年来到现在这家单位后才开始缴的,之前的单位没有给我缴社保。我身边有不少同学都在纠结于社保的事,在等着买房或者买车。现在,他们选择工作的时候,首先要问单位给不给上社保,即使不买房,也要有个保障。”

个体商户: 给自己及时缴纳各种保险

当下,市场经济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下海”从事个体经营的人也越来越多。“由于是自己当自己的老板,各种福利保障问题更要考虑在前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个体商户对于自身的福利保障都比较重视,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自己缴纳保 险。201 1年7月施行的《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 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 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 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 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 保险费。”这些法规的施行,给个体商 户上保险提供了政策依据。

买了养老保险,心里踏实

李雪,与人合伙开了家干洗店, 还接一些剪裁衣服的活计,算是个小 老板。李雪在北京工作有近1 0年 时间,先后干过不少工作,最后开了这家干洗店。由于李雪信誉好,附近居民都很认可她,生意还算兴隆。作为80后创业者,特别是经历过好几个工作,李雪对于自己的现状还算满意。当记者问她是否上了保险时,她笑着说:“当然要上啊!我以前找工作的时候,单位都没给我上保险。我是外地来的,觉得很没有保障,现在自己开了店,肯定要做好自己的保障工作。”李雪还介绍说,她认识一个服装店的大姐,已经给自己购买养老保险14年了,说是“买了养老保险,心里踏实”。

要及时补缴社保

张姐,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某小区居民,她和丈夫都是下岗工人,为了生计,两人下岗后弄了个煎饼摊。张姐说,他们夫妻俩早晨和晚上各干半天,生意还不错。记者问两人上没上社保时,张姐颇为无奈。她说她和丈夫下岗后,因为有段时间没有收入,社保曾经停缴了一年多。后来,两人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弄了个煎饼摊,有了较固定的收入才续上了社保。

说起续社保,张姐还有切身的体会。那时在工厂上班时,张姐家里人看病都能报销,下岗后她以为看病还能报销,结果因为停缴了社保费,她当年的医药费没能报销,这让她对缴纳社保的事非常关心。弄煎饼摊刚赚了钱,她就把社保给续上了,把前一年的钱也给补上了。张姐说,像她这样的下岗工人,有不少人下岗后没有继续缴纳社保,这在今后是个很大的隐患,应该及早补缴上。

企业管理者:给员工上保险也是保我们自己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仅仅是职工自身开始重视保险问题,很多企业的经营者也在考虑给员工缴纳各种保险。这不仅仅是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这种现象也比较突出。记者采访的几位企业经营者,都表示已经给员工上了保险。“上保险能保障企业的权益,为企业‘减负’”,已成为他们的共识。

吃过没上保险的亏

刘庆生,今年40多岁,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经理。目前,他的修车店里有1 5名员工。2009年后,他先后给这15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投保了团体意外险。2009年之前,刘庆生还没有给员工上保险的意识,他觉得只要给员工发了工资,员工不找自己的事就行了。一次,他店里一名员工在装卸汽车零件时滑倒导致盆骨粉碎性骨折,医药费花了不少。员工找他报销,说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单位得负责,刘庆生为此花了不少钱。这之后,他考虑一定要给员工上意外保险。为了降低企业风险,他又给员工上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给员工上保险也是保我们自己。”这是刘庆生通过教训得来的经验了。

为企业经营者“减负”

李靖,在给员工缴纳社保方面,和刘庆生有着相同的看法。李靖在北京经营着一家不小的药店,创业之前,他就很重视给自己缴纳社保的问题,所以在给员工缴纳社保上他一点也不含糊。他认为,现在员工重视保险问题是好事,说明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而且,给员工缴纳社保,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是在变相为企业“减负”,是好事。

农民工: 上保险意识逐渐形成

农民工,通常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开始进入城市务工。有关部门统计,至2012 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5亿人。由于农民工数量庞大,农民工的保险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保 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 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的服务于农 民工,各地也出台了一些政策。201 2 年4月,北京市社保中心统一将基本 医疗保险系统中农民工的缴费人员类 别调整为“农村劳动力”,缴费标准调 整为城镇职工缴费标准,即用人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 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元缴纳。

保险能争取就要争取

李朝明,22岁,北京大兴区某建筑工地工人。作为一名90后,李朝明对追求新生活有着积极的态度。高中毕业后,他和村里几个伙伴一起来北京闯荡。“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农村都在上新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像我们每年交一些钱就能享受到医保服务。超过60岁的老人,每月还要发放养老金,虽然钱不多,总算有了盼头。”李朝明介绍,现在他的父母就享受养老金。起初,村里人对新农村保险并不看好,第一批养老金发下来后,人们才认识到这一保险的意义。李朝明来北京打工,知道单位要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他非常关注这方面的情况,专门上网搜索缴纳社会保险与新农村保险的问题。“我可能在北京干几年就回老家了,毕竟我留在大都市的机会太低了,所以我很看重我在老家上的新农村保险。现在我知道单位还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还要多了解一下,这是我们的福利啊,能争取就要争取。”

团体意外险管了大用

王志伟,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后,他辗转找了几份工作,最后做了一名快递员。“单位人员流动比较大,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公司给我们上了团体意外险。这个团体意外险给我解决了大问题,2012年底我送邮件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左胳膊小臂骨折,光治疗费就花了5000 多元,幸好有保险基本都报了。这要是单位没给我们上保险,肯定又是麻烦事。”

临时务工也要依法上保险

“临时务工也要依法上保险啊!” 记者在北京六里桥一招工聚集地采访时,一位姓田的农民工说道。田师傅说,他之前在一家单位当清洁工时,一个同事因不满被辞工就把这家单位起诉到了劳动监察部门,说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这家单位认为他是“临时工”,提出可以不用缴纳保险,结果败诉。

记者了解到,1996年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这一规定表明,员工即使入职一天也要缴纳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正逐步完善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保障制度。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从事多年法律咨询工作的刘欣慰律师向记者介绍。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这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我国职工的福利保障主要包括“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公积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五险一金” 属于社会强制险,是《劳动法》明令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上的。

在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在每个地区的规定并不相同,但都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这些保险。在记者调查过程中,除了个别人对上社会保险不了解外,大多数人都认为求职时必须要求企业给自己缴纳保险,这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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